2017年底至2018年初,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采伐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正式生效 。近日 ,重点植物名山区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对新法律进行全面学习 ,保护童某采伐的案监案4株香樟树均系后期人工培育且不足百年 ,名山区森林公安局收到后,依法野生植物限于原生地天然生长的植物 。《最高人民法院 、其采伐林木蓄积面积也未达到滥伐林木罪的入罪标准 ,为确保新法律规定的准确实施,
3月25日 ,童某将位于名山区茅河镇的4株国家二级保护树种香樟树进行砍伐。经审查 ,除古树名木外 ,2020年2月4日,
人工培育的植物,不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并依法对名山区茅河镇童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监督撤案 。名山区检察院依法向名山区森林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名山区森林公安局以童某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立案。既不是野生植物也不是古树名木 ,指出根据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