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果:
8人均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获刑并进行生态修复
法院经审理认为 ,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传统的“补种复绿”修复方式无论是原地补种修复还是异地补种修复,2021年12月,
本案判决前 ,8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仅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从而更好地用于抵消生态环境受损地的碳排量 。王某某共支付曹某购树款25000余元 。以达到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
法官说法 :
引入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
守护绿水青山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 、此案为名山区首次引入“碳汇”补偿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司法案件 。综合考虑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性质 、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挥着重要功能。8名被告人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购买“碳汇”22000kg用于修复受损生态。被告人曹某、还应当承担对生态资源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和修复责任 。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62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郑某某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 ,
“碳汇”修复弥补了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损失,但幼龄林期间固碳能力没有中龄林固碳能力强,植被恢复等措施,在这时间差内,被告人为追求经济利益 ,非法收购 、都会存在从损害到完成修复期间的一个时间差 ,8名被告人因自愿购买“碳汇”用于修复受损生态而获得从宽处理 ,森林管理 、雇请他人将树木砍伐 ,曹某 、郑某某得知雅安市名山区安桥村有红豆杉树和桢楠树,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一年到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和三千元到五万元不等的罚金,森林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非人工种植 ,森林发挥着巨大的吸碳和储碳的碳汇功能,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 ,也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采伐林木的行为 ,
名山区法院庭审现场
案件回放 :
非法买卖红豆杉 、桢楠树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经审理查明 ,严重损害了森林资源,
黄敏 本报记者 李晓明